近期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內湖區當街擄童案,引發許多幼兒家長的擔心與恐慌,以下是整理自北投三總精神科醫師李彥鋒對於此事件中有關精神疾病與法令等的看法與解說。
許多的電視新聞與電子媒體紛紛提及該嫌犯強制送醫,關於強制送醫這個名詞李彥鋒醫師的解說如下。
究竟什麼是強制住院呢?以下為大家說明:
⚫️什麼是強制住院?
依據精神衛生法,當精神病人出現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以致不能處理自身事務時,我們稱為「嚴重病人」。當嚴重病人出現傷害自己或傷害他人的危險時,經過兩名精神科專科醫師的鑑定後,得申請強制住院。
⚫️強制住院的流程?
病人到醫院後,會由兩位指定精神科專科醫師進行鑑定。鑑定報告會送交強制住院委員會,開會決議是否需要強制住院。
⚫️強制鑑定多久會完成?
強制鑑定在病人被送到醫療院所起的二日內,要完成兩位指定精神專科醫師的鑑定。
⚫️鑑定過後就強制病人住院了嗎?
不是。在鑑定過後,會將資料送至「強制住院委員會」進行審查。在審查會通過後,才能將病人以強制的方式住院。
⚫️那在鑑定的過程中,病人可以到處亂跑,再出去傷害他人?
依照精神衛生法第41及42條,當嚴重病人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可以將病人緊急安置。但緊急安置的期限最多以5日為限。因此,委員會的審查一定要在此期限內完成,否則應停止緊急安置(也就是讓病人離開)。註:通常審查會都會在期限內完成審查,請民眾不必擔心。
⚫️強制住院會住多久?
依據精神衛生法第42條,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日,但若二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認為有延長的必要時,可以申請延長其強制住院的期間,每次以60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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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資訊大家可以google: 精神衛生法
?新聞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10/1408388
?蘋果日報引述本文: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810/1408737
延伸閱讀:
⇒為什麼「擄童案的嫌犯」要打馬賽克?
⇒犯罪後,只要自稱是精神病人就會沒事了嗎?
⇒我沒有病,但是我被強制住院了,怎麼自救?